圖:李代沫當庭認罪 中新社
憑內地歌唱比賽節目《中國好聲音》爆紅,現年二十五歲的內地男歌手李代沫,早前因吸毒被捕,後被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。案件昨早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李代沫因認罪獲法庭從輕處罰,一審判刑九個月及罰款兩千元人民幣,他更當庭表示不上訴,其代表律師稱,希望他能夠重新回到舞台上。
兩年前開始吸毒
李代沫昨早由公安押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,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,李代沫當庭自願認罪,但否認藏毒。在庭上,李代沫表示,2012年因工作壓力大,開始吸食毒品,當時他與朋友在他租住的三里屯首開幸福公寓裡吸食冰毒,總共食過5次,至於冰毒來源是盧某提供。
經過一輪舉證及辯護後,李代沫為自己作最後陳述:「我知道錯了,我很後悔,作為公眾人物,我應當向社會傳遞正能量,但是我卻犯了這樣的錯誤,我現在非常後悔。我希望法庭能夠給我一次機會,我對不起父母對我的養育之恩,對不起支持我、幫助我的恩人,對不起我的家人朋友還有歌迷,我在看守所這段時間裡得到了司法機關的教育和幫助,我現在很渴望回到社會。我特別希望回到舞台,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做好。我在讀一本書中看到,有兩件事是最重要的,一個是孝順,第二個是助人,我希望法庭給我一次機會,讓我給父母盡孝。我也會通過自己的努力,對社會做出貢獻,回饋社會。我不願意放棄我自己,我希望社會不要放棄我,我的朋友家人都不要放棄我,我的歌迷也不要放棄我,我堅信我會有重新回到舞台的一天。最後我感謝公訴人、辯護人、法官給我陳述的機會,謝謝!」
另罰款二千人幣
休庭片刻後,隨即宣判結果。由於李代沫認罪並態度良好,法庭決定依法從輕處罰,李代沫獲判刑九個月,並處罰二千元人民幣(約二千五百港元),李代沫就當庭表示不上訴。而判決生效後,李代沫即會轉入監獄服刑。